水是生命的源泉,水資源將實行“三嚴”管理
為解決我國復雜的水資源水環境問題,全面啟動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非重要,對于解決我國復雜的水資源水環境問題,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意義。日前,水利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對考核組織、程序、內容、評分等做出明確規定,這標志著我國全面啟動最嚴格水資源管理的考核問責。
按照《實施方案》,今后水資源管理措施將更加嚴格:
1、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對取用水總量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
2、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實行地下水取用水總量控制和水位控制;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圍,嚴格查處地下水違規采用;限期關閉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
3、嚴格水功能區監管——從嚴核定水域納污容量,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對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區限排總量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實施方案》明確,由水利部等十部門組成考核工作組,對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對象為各省級行政區人民政府。考核內容包括各省級行政區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目標完成、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情況兩部分。依據《實施方案》,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年度、期末考核結果經國務院審定后向社會公告,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省級行政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期末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省級行政區人民政府,國務院予以通報表揚,有關部門在相關項目安排上優先予以考慮
更多環保資訊:東莞廢氣治理工程 東莞廢水治理工程 東莞粉塵治理 東莞噪音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