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治理要找出病脈方可開出良方
土壤污染的危害觸目驚心,已成為我國糧食質量安全的重大隱憂。治理土壤污染,統籌各方力量,在一定范圍內建立并完善覆蓋國土、農業、環境等各領域的土壤污染監測體系和管理體制,率先建立起土壤污染的行政問責制度,在全國范圍內謀求土壤污染治理的“治本”之策。
土壤污染雖然范圍廣、影響大、危害重,既要改變農業、環保、國土資源、地礦部門“都管一點太多現狀,還要遏制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長的沖動,錯誤的發展觀與政績觀阻礙土壤污染防治。今后,應做到“控制增量、消化存量、標本兼治”,防止土壤污染進一步加劇擴散。
1、依托現有的農業環境監測網絡,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不斷完善監測功能,強化監測能力,為防治土壤污染、政府科學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加強污染源管控。高投入特別是化肥農藥導致的土壤污染和環境污染已經到了一個嚴重階段,只能靠限量減排和減量化的措施來維持環境平衡。
3、加大土壤污染治理探索,要發展有針對性的修復技術,形成系統的場地土壤修復技術規范。通過多渠道建立國家和地方污染土地修復專項基金,配合有效的市場機制,吸引私有投資等多渠道資金參與土壤治理和修復。
在號準土壤污染病脈的基礎上,既要做好長期謀劃,也要從構建頂層設計、鼓勵治理試點、切斷新增污染源等角度入手,根據各地土壤“病情”,開出有效“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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