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我國污染防治工作應從三方面推進
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現狀越來越嚴峻,雖然國家在這方面加大了治理力度,但是各種污染事件還是屢屢發生,而隨著“十一五”以來污染減排政策的強勢推進以及經濟結構進入深度調整期,我國主要污染物排放出現了新趨勢。當前有必要對污染物排放防治形勢進行重新評估,以使污染減排和環境治理工作更有針對性,在新形勢下,我國污染防治工作應從三方面著力改進。
1、完善環境監管體制,提高整個環境監管體系的效能,進而提高其有效性。東莞環保公司介紹其重要目標就是實現“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實現這一目標,應從環境監管的立法、組織體系、監管工具、問責機制等多方面著力。建立并完善環境監管體制問責機制是突破口。監管體系組織結構的優化、監管能力的提高是重要支撐。
2、完善污染物減排的政策體系。具體而言,進一步做實“命令—控制類”環境政策,發揮其在污染減排中的基礎性作用。與此同時,擴大環境經濟政策的廣度和深度,推進環境政策工具實用化、多元化發展,逐步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以促進形成污染減排長效機制。要做實排污達標、排污許可證制度等關鍵制度和環節,同時,要使各類政策工具有效銜接。
3、推動環境司法專門化制度的發展,使環境污染事件可以進入司法程序,以此提高整個環境法治水平。與此同時,應加強環境法治宣傳和環境科普工作,使公眾認識到污染減排的長期性和復雜性,了解政府所做的減排工作,并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