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物排放總量與環境質量兩者有什么關系?
“十一五”以來,總量減排下降,每年幾個點,但環境質量沒有好起來。業內專家稱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對環境質量的影響由于受排放源的布局、污染氣象條件、排放方式等的影響并不是線性關系,因此,近十多年來,未與環境質量掛鉤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治理方略是方向性錯誤。這也就導致了總量減排數據往下走但環境質量沒有好起來,包括民眾的感受,也并沒有覺得空氣質量有很大的改善。染物排放總量與環境質量的關系并不是負負得正?
總量減排數據往下走但環境質量沒有好起來,社會上對此的議論還是比較多的。 如迄今為止,在分析燃煤對霧霾(PM2.5)影響時,并沒有分清電力燃煤與其他燃煤對環境質量影響的份額,在機動車對環境質量的影響上也沒有分清不同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對環境質量影響的權重,造成決策簡單粗放、“一刀切”的情況。縱觀發達國在治理污染的過程中,都是以解決結構性問題為主,如在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過程中,高效的燃煤電廠的污染物排放比例是上升的,而我國恰恰相反,這也就是為何表面上看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但環境質量并沒有改善的主要原因。此外,長期以來在環境管理中對排污企業以是否達到“好管理”為標志的嚴標準、嚴要求、寬執法以及“抓大放小”、“鞭打快牛”的做法,使環境管制度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如對燃煤電廠的要求已經實施了超低排放的要求,且排污收費標準還在不斷提高,而對于難以管理的污染源效果不佳甚至放任自流。
東莞環保業內人士認為我國染物排放總量下降,環境質量卻好不起來主要源于以下兩方面原因:一是現在我國污染物排放總量太大,遠超出環境容量。無論是水、還是大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都在2000萬噸以上,“十一五”以來總量下降的幾個百分點,難以帶動環境質量的全面改善。二是總量控制范圍不夠。只有幾項污染物,“十一五”是兩項,“十二五”是四項,這是我們現有的能力決定的。對大氣影響比較大的煙塵、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還沒有納入總量控制范圍。水也一樣,控制了COD、氨氮,但是總磷、總氮等相關污染物還沒有放進去。因此說,我們控制的范圍還是有限的,這跟我們的能力和基礎是有關系的。
污染物治理的思路是全面控制、綜合防治、因地制宜,而不是抓主放次,總量減排控制還是會繼續堅持下去,當然相關的機制和政策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同時“十三五”將會把環境質量改善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抓總的任務,力爭圍繞環境質量改善統籌安排總量減排工作部署,努力讓大家感受到總量減排和質量是有關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