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國環境污染事件屢禁不止?
2013年以來,空氣、環保、霧霾成了網民提問的高頻詞匯,盡管國家已出臺各種政策、措施來遏制,而污染事件頻頻發生。中國環保事業一直是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環保部門單打獨斗,企業肆無忌憚,這是否是污染履禁不止的原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法就是犯罪,犯罪就要受到懲罰。嚴格執法、高強度的執法肯定是我們做環保工作的需要,這么多年這個問題確實沒有根本解決。這個問題解決需要從兩個方面:
1、要有一個非常強的方案,要有一個非常成熟、強度非常大的立法。正在修訂的《環境法》,很大程度上解決這個問題。這個法的核心思想就是為執法提供高強度的依據。
2、要有一個重要的法律震懾的理念在里面,把像環境這類履禁不止的違法行為,動用全社會的司法力量進行執法。不單是行政執法,如果違法行為比較嚴重就可以訴訟于刑法,力度是非常大的。
此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就是執法部門要依法行政、依法執法。廣泛動員大家,積極投身到環境保護、治理的行動中。同時,要動員全社會的司法力量,加大刑法的處罰力度,這樣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的狀況會得到緩解。
過去一年從國家到地方,特別是針對大氣污染有一系列的系統,這些系統和部署也就決定了空氣有多大程度的改善,所以問題還要倒著來看,我們已經確定了多少,將要做什么,正在做什么。同時,大家無不希望環保執法嚴些、再嚴些。多管齊下,讓環保執法真正硬起來,不一定能解決所有的生態問題,但能讓大家看到解決問題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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