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公眾對環境保護成效的認同大打折扣?
霧霾天氣、污染事件等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社會公眾對身邊環境的變化感覺與區域性環境質量評價結果不完全符合。另外,環境問題與國際直接對接,環境監測因子和監測水平等不斷拓展提升,歷史遺留問題在發酵,一些原有環境問題也有了新的認識,新型環境問題不斷凸顯,持續多年的復合型環境問題效應在放大,這些因素都使社會公眾對環境保護成效的認同大打折扣。
環境保護工作的成效還體現在落實了地方、企業和政府的環境責任,全社會環境意識空前高漲,環境經濟政策和制度也不斷創新,這對于環境保護事業發展將會產生重大而持續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這種軟成效與硬成效同等重要。也正是基于這一因素,環境保護工作與社會需求短兵相接,環境質量短期內的改善速度低于社會預期,社會公眾環境質量改善要求的快速提升與污染治理短期難見成效之間存在矛盾,環境形勢前所未有地嚴峻。
多年來我們一直強調,現階段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隨著人們生活水平和其他需求的逐步滿足,社會主要矛盾的特征、形式和狀態有所變化,目前包括環境等公共服務水平、數量、質量、方式及其均衡性的供需矛盾快速上升。這屬于政府職責,也事關民生和權益。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可以說,日益增長的環境公共服務需求與滯后的供給之間矛盾已迅速上升為當今社會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現形式。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抓住與一般物質文化需求不同的環境公共服務供求規律,減法(持續減排)與加法(增加生態產品供給)并重,多還老賬與少欠、不欠新賬并重,始終堅守生態紅線和環境底線,要有所不為,最終實現經濟資本與自然資本及其惠益流的同向正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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