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標本兼治還須多方面努力
我國土壤污染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當然治理土壤污染,不僅要改變農業、環保、國土資源、地礦部門各種監管現狀,還要遏制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長的沖動,錯誤的發展觀與政績觀阻礙土壤污染防治。今后,應做到“控制增量、消化存量、標本兼治”,防止土壤污染進一步加劇擴散。
1、加強污染源管控,減少“人禍”帶來的嚴重土壤污染。高投入特別是化肥農藥導致的土壤污染和環境污染已經到了一個嚴重階段,只能靠限量減排和減量化的措施來維持環境平衡。
2、加大土壤污染治理探索,要發展有針對性的修復技術,形成系統的場地土壤修復技術規范。同時注重引進適用于我國的國外先進技術,注重技術的本土化,加快消化吸收,搭建國內外法律、技術、產業管理、設備藥劑的交流與合作平臺。還應建立修復和再開發資金長效機制,明確以“誰污染、誰治理”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實現“污染者付費”。通過多渠道建立國家和地方污染土地修復專項基金,配合有效的市場機制,吸引私有投資等多渠道資金參與土壤治理和修復。
3、依托現有的農業環境監測網絡,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不斷完善監測功能,強化監測能力。保留和改造一批第一次全國農業污染源普查建成的定位監測點,同時依據區域特點新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監測點,完善面源污染定位監測和預警功能,并對重金屬污染從污染源排放、遷移到進入人體后致病等遷移轉化全過程進行詳細調查和研究,為相關環境質量、排放、監測規范、樣品、清潔生產、環境影響評價,以及環境信息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提供第一手資料,為防治土壤污染、政府科學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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