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霧霾,更需要硬制度
要解決目前日益突出的大氣污染問題,除了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更需要強有力的法律法規約束。一方面,各種規定措施能否保證實施到位,需要相應的法律制度進行保障,需要靠法律的權威加以落實。另一方面,各項措施、方案的制定還要尋求法律依據,哪個措施該有,哪個不該有,違規行為該如何處罰,都要依法辦事。在法律的制定上,需要重點突出以下幾個方面。
1、要“嚴”,從嚴打擊違法者。加大對大氣污染的處罰力度,增加相應的處罰方式,尤其要提高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將相應的刑事處罰納入到環保處罰體系中。
2、要“細”,有沒有好的細則,是執行的關鍵。要對大氣污染違法進行詳細的處罰規定,如限行日未停駛如何處理,工地未對裸露渣土進行覆蓋怎么處罰,露天燒烤沒收攤怎么追究,做到有條有款有依據。
3、要“行”,必須具有可行性。大氣污染防治法規涉及到公眾的日常生活,對公眾生活、工作各方面造成的不便影響和成本需要全面考慮。為人民利益制定的大氣污染法規,同時要將對人民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
解決霧霾,更需要硬制度,一個嚴格的、操作可行的法律法規是治理霧霾的根本途徑。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為一些地方出臺應急預案而倍感欣慰的同時,更希望像京津冀這樣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能夠先行出臺一些更嚴格、更細致、更易操作的地方法規,并在經過實踐的驗證后,能夠在其他地域加以推廣和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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