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行業污染治理措施
由于制革生產的濕加工都是在水中進行的,很多的皮革化工原料都要加到水中,而制革生產中的原料皮又不可能將水中的化工原料吸收完全,而且有的化工原料吸收率特別低,如制革生產中的浸灰脫毛工序,所使用的石灰、硫化鈉和硫氫化鈉的吸收率只有約10~30%,從轉鼓中排出時硫化物有3000多mg/l,COD高達十幾萬mg/l;據東莞廢水處理專業人士介紹還有從原料皮中溶解下來的蛋白質能過分解以后,釋放出來的氨氮濃度也特別高,致使經處理過的污水中的氨氮含量比沒有處理前的氨氮含量還高;另外在加工皮革時所使用的表面活性劑被排放到廢水后,不但比較難去除,還影響到了微生物的生長;在制革過程中還使用了重金屬鉻,它回收回來后沒有人要,用到制革過程中影響成品革的質量,不回收隨著制革污泥排放到環境中又是危險廢棄物等等。制革廢水的排放,還因為原料皮(牛皮、羊皮、豬皮)的不同,加工工藝的不同,成品皮革的不同(鞋面革、服裝革、沙發革、箱包革等等),廢水水質相差特別大,這些都是制革廢水比較難治理的原因。
東莞廢水處理專家鼓勵采用清潔生產工藝,使用無污染、少污染原料,采用節水工藝,逐步淘汰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后工藝;徹底取締3萬標張皮(折牛皮,細毛皮企業規模應酌情考慮,按自然張計算,以下同)以下的小型制革企業,推行集中制革、污染集中治理;建設和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引導開展固體廢物的資源綜合利用,力爭使制革、毛皮工業環境污染問題得到較好解決。新(改、擴)建制革企業應采用二級生化法處理其工藝廢水,采用成熟的清潔生產工藝進行制革生產;現有制革、毛皮廢水應經過二級生化法處理,采用成熟的清潔生產技術和工藝;需制定發布更為嚴格的制革、毛皮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提倡制革廢水分類處理。對各工序產生的含較高濃度有害成份的廢水可先進行預處理;可進行預處理的廢水包括含硫化物的廢水、脫脂廢水和含鉻廢水,其中含鉻廢水必須進行預處理。對含硫化物的脫毛廢液可采取酸化法回收硫化氫或催化氧化法氧化硫化物。對脂肪含量較高的脫脂廢水可采用酸化法回收廢油脂或采用氣浮法使油水分離去除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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