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環境需要多主體之間的平衡
我國環境問題存在著復雜性,環境保護涉及的多主體博弈,包括排污企業之間、地方政府與排污企業之間、不同地區地方政府之間、不同層級政府之間的博弈。這些博弈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共同決定了環境保護績效。正是這種多主體的博弈使得經濟與環境陷入多方面、多維度、多層次的困境,因此,要實現經濟與環境共同發展,這些主體之間必須實現均衡。
1、排污企業之間的博弈。排污企業博弈的社會最優選擇是兩個企業都治污,這有利于企業在該地區的持續發展。然而,一家企業無法確定其他企業是否會同時選擇治污。如果其他企業選擇不治理,那么在兩個企業的生產函數相同時,治污企業勢必會支付較高的成本。因
此,最終博弈結果是企業都選擇不治污。
2、,地方政府之間的博弈。地方政府博弈的社會最優選擇是兩地政府都對排污企業進行有效監管,這有利于兩個地區的持續發展。然而,某地政府并不清楚其他地區是否會同時進行大力監管,如果僅本地加強監管,在技術水平相同的情況下,轄區內企業成本上升、喪失
市場優勢,導致吸引的投資大幅減少,這對以經濟增長作為政績考核標準的地方官員來說,是無法接受的。因此,最終博弈結果是地方政府都選擇不作為。
3、排污企業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博弈。由于地方政府之間陷入不作為的“囚徒困境”,使得在地方政府與排污企業的博弈中,排污企業的最優選擇必然是排污。可見,地方政府之間“不作為、不作為”的納什均衡,不僅造成了地方政府之間的“囚徒困境”,更是排污企業
與地方政府陷入“囚徒困境”的根源。
4、各層級政府之間的博弈。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環境收益函數與財政收益函數不同,實現自身收益最大化時在環境治理財政支出比例選擇上存在差異。政府財政支出的收益體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追求環境收益;另一方面追求財政收益。政府總收益為環境收益與財政收
益總和。現實中,中央政府根據自身總收益最大化選擇環境治理財政支出比例作為宏觀調控政策,并對政策執行進行監督,地方政府則根據自身總收益最大化決定是否執行中央政府政策。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環境治理財政支出比例選擇上進行博弈,其定位以及執政目
標上的差異導致了二者在環境保護政策和經濟發展的目標選擇上存在矛盾。
環境、生態保護與企業和政府緊密的關系實際上是一對矛盾體。在政府下決心治理環境問題的背景下,也給相關企業帶來了機遇,企業更要在投資、研發、管理上加大力度,支持環保。他介紹稱,企業在開展業務時,要盡量提供綜合性的解決方案,要同時思考一個區域里的工業領域的污染排放問題,高能耗問題,生活垃圾處理問題,工業廢棄物處理問題,場地污染治理問題,建筑的能耗降低的問題等等。
1、排污企業之間的博弈。排污企業博弈的社會最優選擇是兩個企業都治污,這有利于企業在該地區的持續發展。然而,一家企業無法確定其他企業是否會同時選擇治污。如果其他企業選擇不治理,那么在兩個企業的生產函數相同時,治污企業勢必會支付較高的成本。因
此,最終博弈結果是企業都選擇不治污。
2、,地方政府之間的博弈。地方政府博弈的社會最優選擇是兩地政府都對排污企業進行有效監管,這有利于兩個地區的持續發展。然而,某地政府并不清楚其他地區是否會同時進行大力監管,如果僅本地加強監管,在技術水平相同的情況下,轄區內企業成本上升、喪失
市場優勢,導致吸引的投資大幅減少,這對以經濟增長作為政績考核標準的地方官員來說,是無法接受的。因此,最終博弈結果是地方政府都選擇不作為。
3、排污企業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博弈。由于地方政府之間陷入不作為的“囚徒困境”,使得在地方政府與排污企業的博弈中,排污企業的最優選擇必然是排污。可見,地方政府之間“不作為、不作為”的納什均衡,不僅造成了地方政府之間的“囚徒困境”,更是排污企業
與地方政府陷入“囚徒困境”的根源。
4、各層級政府之間的博弈。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環境收益函數與財政收益函數不同,實現自身收益最大化時在環境治理財政支出比例選擇上存在差異。政府財政支出的收益體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追求環境收益;另一方面追求財政收益。政府總收益為環境收益與財政收
益總和。現實中,中央政府根據自身總收益最大化選擇環境治理財政支出比例作為宏觀調控政策,并對政策執行進行監督,地方政府則根據自身總收益最大化決定是否執行中央政府政策。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環境治理財政支出比例選擇上進行博弈,其定位以及執政目
標上的差異導致了二者在環境保護政策和經濟發展的目標選擇上存在矛盾。
環境、生態保護與企業和政府緊密的關系實際上是一對矛盾體。在政府下決心治理環境問題的背景下,也給相關企業帶來了機遇,企業更要在投資、研發、管理上加大力度,支持環保。他介紹稱,企業在開展業務時,要盡量提供綜合性的解決方案,要同時思考一個區域里的工業領域的污染排放問題,高能耗問題,生活垃圾處理問題,工業廢棄物處理問題,場地污染治理問題,建筑的能耗降低的問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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