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工業污染防治問題要有針對性
近年來,我國水污染事件頻頻發生,地下水水質形勢嚴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落實不夠到位,飲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隱患。一家小小工廠可以毀掉一條河,一個工業園區可以影響千家萬戶的飲水安全。飲用水水源質量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的“水龍頭”,工業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牽一發動全身的系統工程,如何采取針對性措施,進一步加強工業污染防治?
當前,我國在推動工業污染防治我作中還存在著這些問題:一是工業結構產業布局不合理,結構性污染特征特別明顯,造紙、食品加工、化工、紡織等行業占污染排放量一半以上,而且主要集中在沿河沿江區域。另外,工業園區同質化競爭比較激烈,存在環境安全和健康風險隱患。二是生產工藝技術水平和世界先進水平相比還有差距。同時監管能力不足,人手嚴重不足,再加上企業自身的環境管理水平弱,工業污染監管上還存在薄弱環節。
針對當前我國工業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下一步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1、加強重點行業污染防治,促進工業行業的轉型升級,2017年以前完成造紙、鋼鐵、印染、制藥、制革等行業的清潔化改造,水質未達標的地區,新建、改建、擴建上述項目必須實行主要污染物減量置換,其他地區實行等量置換。搬遷一批,是要有序推動或者依法關閉目前城市建成區內現有的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和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淘汰一批,是要完善淘汰落后的生產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制定分年度實施的淘汰落后產能方案,完不成淘汰任務的地區也將實行暫停審批核準相關行業的建設項目。
2、加強工業園區污染防治。推動企業入園,涉及重金屬的項目必須進入工業園,園外的也要逐步搬遷到工業園區,新改擴建項目要明確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來源,不允許用“零排放、零污染”等任何名義為企業入園開綠燈。另外,集中治理園區的污染,推動園區土地集
中化、廢物交換利用、水循環使用、共用基礎設施,使它們達標排放,2017年年底前工業聚集區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逾期沒有完成的一律實行環評限批,取消園區資格。
3、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依法核發許可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國控重點污染源及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試點地區的核發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國核發工作。通過排污許可證推動網絡化和精細化的管理,全面收集摸清工業排污信息,建設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分流域、分區域、分行業地對污染物排放實行排污許可證網絡化、信息化管理。加強環境監管執法,逐一排查工業企業的排污情況,對企業實行黃牌警示和紅牌關停。2016年起定期公布環保紅牌和黃牌的企業名單,禁止無證排放和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放,同時要推進和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聯席會議、聯合督辦機制。還要對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履行環保職責進行督查,今年對30%的地級市督查,3年督查完。根據督查結果,采取約談、掛牌督辦、區域限批、行政處罰和移交移送等辦法落實地方政府的責任。
3、強化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情況,結果向社會公布,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
當前,我國在推動工業污染防治我作中還存在著這些問題:一是工業結構產業布局不合理,結構性污染特征特別明顯,造紙、食品加工、化工、紡織等行業占污染排放量一半以上,而且主要集中在沿河沿江區域。另外,工業園區同質化競爭比較激烈,存在環境安全和健康風險隱患。二是生產工藝技術水平和世界先進水平相比還有差距。同時監管能力不足,人手嚴重不足,再加上企業自身的環境管理水平弱,工業污染監管上還存在薄弱環節。
針對當前我國工業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下一步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1、加強重點行業污染防治,促進工業行業的轉型升級,2017年以前完成造紙、鋼鐵、印染、制藥、制革等行業的清潔化改造,水質未達標的地區,新建、改建、擴建上述項目必須實行主要污染物減量置換,其他地區實行等量置換。搬遷一批,是要有序推動或者依法關閉目前城市建成區內現有的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和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淘汰一批,是要完善淘汰落后的生產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制定分年度實施的淘汰落后產能方案,完不成淘汰任務的地區也將實行暫停審批核準相關行業的建設項目。
2、加強工業園區污染防治。推動企業入園,涉及重金屬的項目必須進入工業園,園外的也要逐步搬遷到工業園區,新改擴建項目要明確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來源,不允許用“零排放、零污染”等任何名義為企業入園開綠燈。另外,集中治理園區的污染,推動園區土地集
中化、廢物交換利用、水循環使用、共用基礎設施,使它們達標排放,2017年年底前工業聚集區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逾期沒有完成的一律實行環評限批,取消園區資格。
3、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依法核發許可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國控重點污染源及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試點地區的核發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國核發工作。通過排污許可證推動網絡化和精細化的管理,全面收集摸清工業排污信息,建設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分流域、分區域、分行業地對污染物排放實行排污許可證網絡化、信息化管理。加強環境監管執法,逐一排查工業企業的排污情況,對企業實行黃牌警示和紅牌關停。2016年起定期公布環保紅牌和黃牌的企業名單,禁止無證排放和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放,同時要推進和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聯席會議、聯合督辦機制。還要對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履行環保職責進行督查,今年對30%的地級市督查,3年督查完。根據督查結果,采取約談、掛牌督辦、區域限批、行政處罰和移交移送等辦法落實地方政府的責任。
3、強化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情況,結果向社會公布,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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